山东省备案规则

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到临近汇网备案点进行现场拍幕布照片。

2.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证件名称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3.主体信息中需填写法人信息。

4.个体工商户上营业执照没有单位名称,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处,填写实体店名称即可,公需与实体店名称保持一致。

5.主体信息,若一个人同时作为多个单位的法人。录法人信息既可。但是需要在主体信息里备注该法人名下其他单位的备案号。若负责人是法人,操作方法同上,但是不建议法人作为负责人超过2个。若不是法人,则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

6.单位备案一次最多提交三个域名。

7.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8.依据民发(2016)157号文件 关于《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时,应该提供慈善组织的登记证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代为接收慈善捐赠财产。备案的单位涉及这个的话,需要上传两个证件。同时,请做好登记证书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相关信息的存档。

9.个体工商户无名称的使用实体店名称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证件名称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3.主体信息中需填写法人信息。

4.个体工商户上营业执照没有单位名称,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处,填写实体店名称即可,公章需与实体店名称保持一致。

5.主体信息,若一个人同时作为多个单位的法人。录法人信息既可。但是需要在主体信息里备注该法人名下其他单位的备案号。若负责人是法人,操作方法同上,但是不建议法人作为负责人超过2个。若不是法人,则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

6.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7.山东学校:网站内容不涉及远程、线教育的就不用前置审批。

8.依据民发(2016)157号文件 关于《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时,应该提供慈善组织的登记证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代为接收慈善捐赠财产。备案的单位涉及这个的话,需要上传两个证件。同时,请做好登记证书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相关信息的存档。

8.个体工商户无名称的使用实体店名称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证件名称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3.主体信息中需填写法人信息。

4.个体工商户上营业执照没有单位名称,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处,填写实体店名称即可,公章需与实体店名称保持一致。

5.主体信息,若一个人同时作为多个单位的法人。录法人信息既可。但是需要在主体信息里备注该法人名下其他单位的备案号。若负责人是法人,操作方法同上,但是不建议法人作为负责人超过2个。若不是法人,则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

6.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7.山东学校:网站内容不涉及远程、线教育的就不用前置审批。

8.依据民发(2016)157号文件 关于《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时,应该提供慈善组织的登记证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代为接收慈善捐赠财产。备案的单位涉及这个的话,需要上传两个证件。同时,请做好登记证书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相关信息的存档。

8.个体工商户无名称的使用实体店名称。

个人备案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4)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请使用开办后准备要用的名称(不能填写域名、网页首址、英文、个人姓名等信息),并且可以体现出网站的内容及性质,如网站性质为公司,请以企业备案,如确实为个人网站,请在主体备注中说明网站的大概内容。

3.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两个域名。

4.须在主体信息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同时,需在网站信息备注中标明网站服务内容简介。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请使用开办后准备要用的名称(不能填写域名、网页首址、英文、个人姓名等信息),并且可以体现出网站的内容及性质,如网站性质为公司,请以企业备案,如确实为个人网站,请在主体备注中说明网站的大概内容。

3.须在主体信息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同时,需在网站信息备注中标明网站服务内容简介。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网站名称请使用开办后准备要用的名称(不能填写域名、网页首址、英文、个人姓名等信息),并且可以体现出网站的内容及性质,如网站性质为公司,请以企业备案,如确实为个人网站,请在主体备注中说明网站的大概内容。

3.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4.须在主体信息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同时,需在网站信息备注中标明网站服务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