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备案规则

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1份

2)域名证书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2@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 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江苏省。

2.单位备案必须提供固话。

3.已取得备案号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必须正确标明三项内容:a.工信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b.公司名称。c.“版权所有”字样。

4.个体工商户备案,请在备案主体中备注说明;并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栏目中同时上传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的执照。注明个体工商户,需盖章。没有公章,不能备案。

5.单位不涉及时政新闻类的非经营性论坛可以不用前置审批。

6.公司主体名称是电子商务公司的、营业范围或网站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商城、网上销售/零售/贸易等的,需要上传电子商务情况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不销售任何产品,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无第三方付款。如有涉及,一切责任自行承担。(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一起上传,如上传至其他项,可在备注中注明)。

7.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接入要求

1. 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核验照片人像服饰需与时节一致。

2.网站负责人手机必须是江苏省本地的。

3.单位备案,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者须与网站主办者一致。

4.提交变更申请,必须提交相关的有效证件电子件,真实性核验单及域名证书。

5.个体工商户备案,请在备案中注明,并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栏目中同时上传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的执照。注明个体工商户,需盖章。没有公章,不能备案。

6.已取得备案号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必须正确标明工信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

7.网页中必须添加版权所有,版权所有必须与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8.单位不涉及时政新闻类的非经营性论坛可以不用前置审批。

变更要求

1. 变更单位名称须提供变更证明。

2.先变更后新增网站。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1份

2)域名证书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幕布照,请直接通过汇网备案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注意事项:

1. 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必须是江苏省。

3.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请选“博客/个人空间”,并要求备注网站简介内容。

4.核验照片人像服饰需与时节一致。

5.个人备案,身份证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备注好网站名称及简介(个人网站名称不能涉及行业信息,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数字、字母)

6.个人备案,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者必须与网站主办者一致。

7.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

8.已取得备案号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必须正确标明三项内容:①工信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②公司名称。③“版权所有”字样。

9.个人不能开办论坛。

变更要求

1. 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 网站负责人手机必须是江苏省本地的。

3.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请选“博客/个人空间”,并要求备注网站简介内容。

4.核验照片人像服饰需与时节一致。

5.个人备案,身份证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备注好网站名称及简介(个人网站名称不能涉及行业信息,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数字、字母)

6.个人备案,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者必须与网站主办者一致。

7.提交变更申请,必须提交相关的有效证件电子件,真实性核验单及域名证书。

8.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

9.已取得备案号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必须正确标明三项内容:①工信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②公司名称。③“版权所有”字样。

10.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