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备案规则

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1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汇网备案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涉及金融、医疗器械、药品、影视、文化等前置专项的,请将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汇网备案系统。

注意事项:

1.同一个主体下域名数量≥1个,主办者需提交组网方案或解释说明。

2.网站名称及服务内容必须与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及网站内容保持一致。

3.要备案多个域名时,需一个网站对应录入一个域名。

4.网站名称或服务内容涉及到金融类,需到省金融办办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上传至主体证件)。

5.域名所有者必须是单位名称,域名whois信息必须公开,不允许设置隐私。

6.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

7.“经营类型”为经营性网站,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正文页需包含业务类型,如业务类型在附页中体现,则还需提供附页)及年检页的原件扫描件。经营许可证中的业务类型应包含: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8.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变更要求:

1,不能先接入再变更,只能先变更信息准确后再接入。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1份

2.域名证书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上传至备案系统。

4.网站涉及医疗器械、药品、影视、文化等前置专项的,请直接将原件拍照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注意事项:

1.同一个主体下域名数量≥1个,主办者需提交组网方案或解释说明。

2.网站名称及服务内容必须与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及网站内容保持一致。

3.新增接入、变更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

4.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

接入要求

1.不能先接入再变更,只能先变更信息准确后再接入。

变更要求

1.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