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备案规则

企业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盖公章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 1份

3)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委托书 +盖公章1份

4) 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5) 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4.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5.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

6.政府机关,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一项内请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7.主办单位包含“学校类”关键字(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学校类)、不包含“公司”关键字(律师事务所)必须选择企业,民办非企业选择“社会团体”,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8.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到临近景安备案点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4.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5.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

6.政府机关,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一项内请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7.主办单位包含“学校类”关键字(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学校类)、不包含“公司”关键字(律师事务所)必须选择企业,民办非企业选择“社会团体”,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5.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6.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

7.政府机关,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一项内请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8.主办单位包含“学校类”关键字(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学校类)、不包含“公司”关键字(律师事务所)必须选择企业,民办非企业选择“社会团体”,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9.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

个人所需资料

1)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

2)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 1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2851926314@qq.com,邮件主题请以“网站主办者名称+域名”命名。

4)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注意事项: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4.个人备案须备注网站内容。

5.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6.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个人网站必须在主办单位信息的备注中注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如为无主体添加网站,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且在这段话前备注“无主体新增网站”,等管局审核通过后再在主体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进行变更备案上报管局审核。

接入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4.个人备案须备注网站内容。

5.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6.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个人网站必须在主办单位信息的备注中注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如为无主体添加网站,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且在这段话前备注“无主体新增网站”,等管局审核通过后再在主体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进行变更备案上报管局审核。

变更要求

1.网站负责人须采集核验照片。

2.请填写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及通信地址相符的负责人手机号码。

3.网站域名与网站首页网址应一一对应(需逐个添加网站信息)。

4.个人备案须备注网站内容。

5.核验单打印不完整的话不能使用。

6.详细通信地址中不要在地区和路名中间添加“-”。个人网站必须在主办单位信息的备注中注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如为无主体添加网站,在网站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且在这段话前备注“无主体新增网站”,等管局审核通过后再在主体备案信息中备注这段话,进行变更备案上报管局审核。

7.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